市档案馆制度汇编

2024-06-20 10:15:11 240

文章导读

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提高议事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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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提高议事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要指示和各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分析研究我馆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重大问题。
3.审定全馆工作计划、方案及文件、规定、工作报告和工作部署等。
4.研究决定全馆的工作。
5.决定人事工作的重要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有关工作人员的录用、任免、调配、奖惩、培训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6.讨论决定重大经费开支和重要的基本建设项目。
二、议事准则
1.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2.议大事,讲质量,重效率;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
3.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大局。

4.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凡有关重大问题和干部的任免,应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再由班子会议(或班子扩大会议)讨论决定。
5.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讨论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实事求是。
6.决定重要问题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方式进行。

7.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班子会议议事范围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班子各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拍板,勇于负责,不得推诿;各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合作,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维护,加强团结协作。
三、议事程序
1.班子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需要,可吸纳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时间和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

2.班子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必要时印发会议有关材料。班子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讨论研究工作时涉及哪个科室的业务,该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负责人事干部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

3.议事决定事项由会议记录人员整理成文,报党支部书记审定签发到各科室贯彻执行,重大工作和决定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
四、议事纪律
1.班子各成员对会议的决定必须坚持服从和执行,个人无权改变。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或部分改变原则决定的,可建议提交下次会议讨论。但在班子会议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持执行集体决定,不允许个个擅自改变,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2.严格保密纪律,严禁对外泄露会议的有关内容。未经批准而擅自公开或向有关人员泄露班子会议有关内容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应当提交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内容和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是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并造成不良后果和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应区别情况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班子成员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和严重后果,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责任。

馆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馆长办公会议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内容

1.研究贯彻上级文件的意见、措施,审定重要请示报告。

2.研究讨论涉及全馆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

3.研究法规性文件和重要政策规定。

4.研究确定各类经费的安排使用和重要活动事项。

5.听取各分管领导的重要工作汇报。

6.研究确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7.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

8.研究确定领导分工、干部人事调整等工作。

9.其他重要事项,对一般性业务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分管领导可随时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决定。

二、会议的组织安排

1.馆长办公会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

2.各科室提交馆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事先必须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内容涉及有关科室的要在会前协商一致,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时,要在会上将分歧如实汇报。凡事未经协商征得意见的,不予提交。

3.各科室交会议研究的有关议题,应提前向办公室提交。办公室在征求意见后作出安排,般提前一天或半天下达会议通知。

4.向会议汇报,要整理出汇报提纲或专门材料,简明扼要。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围绕议题发表意见。分管领导要对议题提出主导意见,最后由主持会议的馆长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集中,做出决定。

5.会议讨论情况以及不公开的决定事项,与会者要注意保密。会议做出的正式决定,以文件为准,并按规定范围传达。

三、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1.各科室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抓紧落实不同意见可保留,但必须认真执行会议决定,不能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若因延误时间给工作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2.馆长办公会一般应在会后2日内整理出会议记录,办公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支部的正常工作按照分工的原则,涉及全馆重要事项(如方针政策性大事、党组织建设、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必须提交党支部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二、党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班子成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要本着科学配置、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明确规定班子中每个成员所负的具体责任。

三、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不回避和推诿矛盾,认真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认真贯彻执行班子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协调、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党支部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好班子内部的关系,善于调动和发扬班子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班子内部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五、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要积极支持和维护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分工不分家,共同做好工作,不断增强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

六、为保证决策科学、民主,按照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所规定的有关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

七、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要先让党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要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要如实记录。

八、馆党支部会议决定重要事项,要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要记录在案,以备查验。

九、党支部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于应当经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的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为扎实推进我馆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良性的相互制约机制,降低权力运行风险,合理分权,科学制权,更加规范权力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末位表态的形式

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二、末位表态的范围

1.干部职工工作的变动和确定,人才引进、使用的确定。

2.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

3.重大建设项目的审定,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重要项目的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

4.其它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三、末位表态的程序

1.事前告知。在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问题时,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碰头会”、“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表决。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任何人不得搞临时会议。

2.充分讨论。凡集体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不得划定框架;班子成员应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操作性要进行深入分析,认真磋商;任何人不得压制民主,不得私谋串通;班子成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全局意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促进对重大事项的正确、科学决策。对政策性、法律性较强的事项,还必须邀请专业人士列席会议,为决策事项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支持,确保决策不偏离政策、违背法律。

3.末位定义。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

4.如实记录。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拍板方式、内容必须详尽、如实记录在案,并写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此作为决策责任承担的依据。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审批财务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数额较小的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数额较大的开支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审批。定期向全体班子成员报告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2.“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中层干部提拨任用、干部人事调动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等,要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中层干部提拨任用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进行。

3.“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按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实行公开、公平竞争,任何人不得插手和干预招投标活动。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工程,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个人内定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招投标及竞价承包等一些重大问题要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招投标及竞价承包的方法、程序、结果要及时向班子和干部职工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工程建设及招标组织工作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把手”要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确定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把手”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但不干涉行政审批的具体业务工作。

5.“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小额度的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提出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较大额度的物资采购,分管领导应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凡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后,上报政府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一把手”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任何大宗物资采购事宜。

XX市档案馆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现结合我馆工作实际,制定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

(一)重大事项决策(包括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本馆重点工作)

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

2.党风廉政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

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

5.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

6.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

7.年度评比及奖惩等相关事项;

8.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人事变动等事项;

9.扶贫工作安排、部署;

10.其他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的任免;

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3.干部评优评先及职能评聘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

2.上级补助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国家重点档案抢救项目、目录体系建设项目等专项资金的统筹、分配、使用;

3.引进实施重大项目,申报文化产业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单项支出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资金款项;

二、“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分工

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通过支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支委会成员。

(三)集体决策的程序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支委会决策之前,要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共同决策。

2.“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决策之前,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全体干部职工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3.各科室提交需要领导班子研究决策事项的书面材料。

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后,根据事项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

5.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记录。

6.以文件形式下发通知,并付诸实施。

7.年终,根据“三重一大”问题的性质,在全体职工或全体党员大会上通报落实情况。

三、集体决策规则

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按计划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2.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3.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经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责任。

(五)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责令辞职,交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XX市档案馆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馆机关规章制度,做好本馆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2.按时完成各种人事报表统计、劳资等报表工作,分析统计数据,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建立积累各种原始统计资料。

3.负责本馆干部考核、考勤、奖惩、工资等管理工作。

4.负责本馆干部人事档案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6.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工作谨慎。

档案馆财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本单位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本单位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馆内各项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报批制度
   

1.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发票回来由财务按计划审核后,经主管财务主任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班子研究后批准。
   2.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二)审批权限
   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主管财务的主任批准。
   2.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其探亲差旅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3.购买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订阅党报党刊杂志、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2.购进低值易耗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帐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帐物相符。科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帐。
   四、福利制度
   医药费、养老金、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干部职工常规检查医疗医药费按统一规定执行。
   五、财产清查制度
   1.各科室每年应形成定期的清查盘点制度,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结果送机关办公室。
   2.办公室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无损,要进行经常的、不定期的抽查盘点工作,并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3.财产物资的清查核对要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财务人员共同对有关科室财产认真组织盘点,并做好盘点后的对帐工作。

公务接待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馆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开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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