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汇编(50篇)(202405)

2024-05-05 21:00:07 240

文章导读

@党员干部以“党纪”为镜让“警钟”长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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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正得失”。立足于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善以“党纪”为镜,时常揽镜自照,真正把思想统一起来,自觉将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之于常,让心中的“警钟”长鸣,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以“党纪”为镜,勤照自身思想,拧紧思想“总开关”,在立根铸魂、学深悟透中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欲事立,须是心立。”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党纪既是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的“压舱石”,也是拒腐防变的“安全阀”。回顾历史,从一叶红船到巍巍巨轮,我们党之所以不断发展壮大,就在于一代代共产党员都始终坚持信仰,始终以党纪为行为准则。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首要是念好学习“紧箍咒”、拧紧思想“总开关”,以内心深处的高度自觉,实现一言一行的高度自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本遵循,以学懂弄通、学深悟透作为基本目标,在立根铸魂、固本培元、拒腐防变上下狠功夫,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新旧对照学,做到对《条例》的每条规定都熟练掌握、烂熟于心,不断增强自身的纪律意识、纪律定力,真正将党纪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之于常,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又入心。

以“党纪”为镜,常照自身定力,守好廉洁“清白身”,在静心自律、慎独慎微中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力是决定新条例生命力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自律才能带来自由,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实践证明,纪律建设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执行作为保障,方能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镜,常照照自己的定力是否强大,常看看手中戒尺是否握紧,时刻反思和审视自己的行为和思想,让心中的“警钟”长鸣。要对照党规党纪,及时发现并纠正自己工作生活中的不足,确保不脱离党的组织原则和行为准则,有效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要筑牢作风“堤坝”,从严锤炼思想、从严要求工作、从严锤炼作风、从严约束自我,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争做党纪的自觉尊崇者、坚定执行者、忠实捍卫者,让党纪学习教育走深又走实。

以“党纪”为镜,多照自身行为,蓄足实干“源动力”,在戒贪止欲、廉洁奉公中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条例》规定“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还明确了“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其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只有全面准确知晓并掌握纪律的边界,才能真正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纪”为镜,勤照自己的行为,自觉用党纪砥砺初心使命,永葆“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始终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要以目见之代替耳闻之,以足践之代替目见之,以手辨之代替足践之,实干为民、躬身为民,主动深入群众意见多、矛盾多、困难多的地方,为群众纾难解困,办实惠民生之事、办好顺民意之事、办细暖民心之事,在知行合一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守规明纪中不负人民群众期待,让党纪学习教育见行又见效。

“观于明镜,则疵瑕不滞于躯。”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着力点”,善以“党纪”为镜,时常揽镜自照,拧紧思想“总开关”、守好廉洁“清白身”、蓄足实干“源动力”,主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让心中的“警钟”长鸣,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又入心、走深又走实、见行又见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深远意义,用好“学习+钻研=深化”“自省+慎微=内化”“担当+作为=转化”三大“公式”,不断深化学习内容、内化学习知识、转化学习成果,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学习+钻研=深化”,以“常学常新、入脑入心”,淬炼“一寸丹心图报国”的忠诚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不可撼动的理想信念,转化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理想之光照亮奋斗之路,用信仰之力开创美好未来。党员干部要端正态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逐章逐条学,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先学一步、深悟一层,而不是“走马观花”“浅尝辄止”。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以“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的学习干劲,做到往深里学、往实里学,不断汲取坚定信念的精神滋养,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真正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自省+慎微=内化”,以“克己奉公、清廉自守”,淬炼“清风正气拂面来”的敬畏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拧紧思想“总开关”,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真正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增强“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的坚韧力,把握好公与私、情与理的尺度,在金钱名利、欲望诱惑面前坚持真理、坚守理想,守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在赤诚为民中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担当+作为=转化”,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淬炼“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心。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作用发挥的效度取决于理论见诸实践的深度。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公仆意识,立足本职岗位苦练本领,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不断增强自身硬实力。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深入基层一线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最突出的问题抓起、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延续干群“鱼水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理解运用,在“且学”“且思”“且行”中推懂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且学:认认真真“学”,强化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确保《条例》入脑入心。“立身百行,以学为基”,党纪学习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加强党的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党纪是一个政党的标尺和准则,只有加强理论学习,才能不断深化思想认知;只有深化党规党纪学习,才能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不学纪者不知纪,不知纪者必违纪。要全面系统学习《条例》,逐章学懂弄通《条例》的每一条、每一项,搞清楚党规党纪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深入思考学习《条例》,多问几个“为什么”,深刻领悟《条例》中各项所适应的条件,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联系实际学习《条例》,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本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将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

且思:仔仔细细“思”,深入剖析典型、深度自我检视,确保自省自警走深走实。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法宝,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我、净化自我的根本遵循。党纪学习不能浮于表面、一知半解,要善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常亮红灯、常敲警钟,让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不越规矩红线。要深入研讨学习、剖析反面典型、深度自我检视,敢于自我批评、勇于揭短露丑,把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真正从灵魂深处挖深、挖透这些病症存在的根源,达到“出出汗”“正正身”的理想效果。要切实向“先进”看齐,用“反面”警醒,进一步树牢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地位观,用平和之心对待进步、用敬畏之心守住底线、用清廉之心抵御诱惑,从而持续夯实修身之“本”。

且行:扎扎实实“行”,自觉遵守纪律、主动担当作为,确保为民服务见行见效。“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唯有真正领会党规党纪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才能在工作中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铁的纪律成为一种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做党规党纪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践行者,要将党规党纪融入生活工作日常,时刻自律自省,在干事创业中时刻将规矩、纪律挺在最前面。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把对党规党纪的遵守转化为日常的自觉,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将党规党纪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带领身边人遵守党规党纪,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要将党纪学习教育同自身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让党规党纪成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有力抓手、有效保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成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用好纪律“戒尺”,拉直廉洁“准绳”,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风貌书写爱“廉”篇章。

常修常炼,常悟常进,忠诚信仰“执笔”修廉之“香远益清,亭亭净植。”“理想信念淡薄”“忠诚信仰缺失”等表述是近些年被查处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中的“关键词”,如果信仰上“滑坡”,就会得“软骨病”,在迷雾中逐渐失去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和坦荡。党员干部要把对党忠诚、为国尽忠作为首要政治品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聚焦学习《条例》这个主线政治任务,做到坚持学、长期学、深入学,绝不能“一时兴起”或者“半途而废”。党员干部要通过自学和集中研讨相结合、逐字逐句学和前后对照学相融合、学深学透和学用结合相贯通的方式,按计划按节点开展学习,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慎始慎终,慎独慎微,正心明道“挥毫”悟“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清官廉吏张伯行曾言:“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将纪律和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心中有纪之“红线”,头顶悬纪之“利剑”,手中拿“纪”之戒尺,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员干部不仅要坚持以高洁的志向和情操要求自己,更要在家庭里建立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良好作风,常“观镜”自省,净化自身的亲友圈、生活圈、交往圈,自觉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品德,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和做法,以健康的身体、积极的心态、廉洁的作风来严格要求自己,成为一名对家庭和社会负责任的好党员、好干部。

用功用智,用心用情,真抓实干“落笔”品“天赋本根如玉,濂溪以道心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信心、恒心,脚沾“泥土香”,躬身察实情,积极投身于为人民服务的火热实践中去。做到“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在工作中练真功夫、学真本领,耐得下心“啃硬骨头”,沉得下心“挑重担子”。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将调查研究作为检视自身和工作的“指南针”,坚持实事求是、学以致用,随时随地维护群众利益,对一切试图危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关系的行为坚决说“不”。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弘扬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以实际行动真抓实干、一心为民,带头冲锋在基层群众“一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怀“三心”下好党纪学习教育“三功”,做到筑牢思想根基、站稳人民立场、永葆清廉本色,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怀“赤子之心”下足理论武装“内功”,在常学常新中筑牢思想根基,答好党纪学习教育“知纪修身”的“底线题”。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俗话说,纸包不住火。党员干部行差踏错,一步错步步错,人生不可能“回朕车以复路兮”,行迷之远再难回头,深陷囹圄终究追悔莫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加强理论学习为“基石”,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真正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学思用贯通,强化思想淬炼,常打思想滑坡的“防疫针”,常敲思想松懈的“长鸣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轨逾矩。

怀“拳拳之心”下足严以用权“真功”,在常修常炼中站稳人民立场,答好党纪学习教育“正纪守纪”的“必答题”。“不私,而天下公。”中国共产党从诞生起就把“人民至上”作为执政理念,认清手中权力来源属性,这也是百余年大党走向成功的最大底气。广大党员干部应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谨慎对待手中的权力,做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可任意妄为、肆无忌惮;要知道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堂课、一阵风、一场考试就结束的“即时命题”,而是与日常监督、巡视整改、工作考核相融合的必答卷,要积极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砥砺奋进、闯关克难的源源活水,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切实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的行使经得起人民的监督和检验。

怀“奋进之心”下足奉献为民“实功”,在常悟常进中永葆清廉本色,答好党纪学习教育“明纪律己”的“应用题”。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华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但时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仍处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作风建设一刻都不能停,否则就“一篙松劲退千寻”。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要将党纪学习教育当作一门必修课、常修课、终身课,坚决扛起责任担当,在实践的最前沿和矛盾的第一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要将党规党纪理论知识内化为规范自身言行的“标尺”,以党规党纪为“界”严于修身律己,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环境中时刻保持“不畏浮云遮望眼”的定力,认真做好“自身体检”,主动出示“体检单”,让人民群众当“阅卷人”,点评工作成绩、提出宝贵建议,努力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点”上发“力”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战略主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让党纪学习教育见质见效。

找准他省和自省切入“点”,提升学习自发“力”。有的地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形式单一,党员干部抱着“完成就好”的敷衍心理“左耳进右耳出”。内容是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以“学”为切入,统筹考虑教学重“点”和岗位特“点”,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劲头和自觉自省。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普遍性的基础工作,围绕中心,细化内容,重点把握新增和修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深化互动教学,既要全面系统,也要避免空洞说教。突出党纪条理性,分章节设立目标、分条款细化要求,让党员干部带着任务找答案,投入精力细对照,进而不断自我净化、自我革新。以新要求催生新作风,围绕党纪明确党员干部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要做什么,把学习过程转变为增强约束、提升作风的过程,在潜移默化中转化为党员干部“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确保党员干部学出成效。

瞄准他省和自省结合“点”,增强警示震慑“力”。警示教育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要抓住党员干部对警示案例的关注和党纪学习教育的结合“点”,让警示教育实现从“关心”到“入脑”的进阶转变。警示要与时俱进,案例则要直抵人心,必须紧盯内容不深刻,观众旁观心态等问题攻关,因岗、因人、因时分析研判受众群体,以地域相近、层级接近、工作类似为切入,拉近思想距离,为党员干部树立起“教训就在身边、诱惑就在眼前、陷阱就在脚下”的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握情感共鸣,建立情绪纽带,以深刻揭露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行为腐化堕落等种种行为,深挖违纪违法的成本和代价,打造党员干部可知、可感、可敬的精品警示教育课程,方能起到“猛击一掌”而醒悟知止的效果,让警示发挥“禁于未然之前”的作用。

把准执纪和守纪落脚“点”,强化党纪牵动“力”。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党纪党规只是写在文本上摆摆样子,一些“小问题”不需要上纲上线,甚至“不以为然”地逾越党纪红线。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纪党规挺在前、落在严,确保各项纪律落实到“点”,避免党纪学习教育与使用“两张皮”。要坚持精准定性“不偏不倚”,精准甄别六类违纪行为,既要查摆政治偏差、作风短板、廉洁风险等主观行为,也要深挖细查违反舆论导向、价值导向的“低级红”“高级黑”。坚持精准量纪“不枉不纵”,严格界定违纪尺度和处理力度,把握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违纪行为,作出合适妥当、尺度统一的处理,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严的“风气”确保党纪的“暖风”持续吹拂,推动从“按纪施教”向“按纪立身”的转变,实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目标,培养锻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新时代党员干部队伍。

 


 

 

连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党的纪律性,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党纪学习教育要深化于学,持续提升“知”的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理论学习扎实不扎实,能不能触及灵魂,决定着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的质量。若仅仅只是为完成任务而学,为应付发言而学,做做样子、浅尝辄止,就很难感受到真理的香甜,思想认识也很难得到提升。书不读则不知,知不深则不通。要端正态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发扬“钻厚板”“凿深井”精神,党员干部要做到理论上“深入钻研”,深刻领会党的纪律规矩的内涵和实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党纪学习教育要内化于心,持续锤炼“信”的坚定。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建设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确保学有质量、学出实效。抓好警示教育,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关键岗位,注重分层分类,明确党的纪律规矩。要真信真用党的科学理论,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常扫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不断锤炼忠诚品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心无杂念、德无杂质、行不乱章。

党纪学习教育要外化于行,持续增强“行”的效果。“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既要内化于心也要外化于行。践行宗旨为民造福,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拿出“泰山压顶不弯腰”的担当精神、“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聚焦群众的安危冷暖、急难愁盼,出实招硬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大干、苦干、持续干,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民造福没有终点,只有接连不断的起点,要将“人民至上”贯穿事业发展始终,驰而不息地为民造福,一步一个脚印把为民造福事业向前推进,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面对前所未有的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进行自我革命的应时之举。值此春光明媚之际,9800多万党员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保持“在线状态”,将党的规章制度刻印于心见之于行,让所有的力量拧成一股绳,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打开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让党纪学习教育“向春而行”。

铆足“春笋破土”的钻劲,在学纪知纪中汲取“路漫漫其修远兮”的“信仰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春笋深深扎根大地,不断向下汲取养分,为破土拔节积蓄力量。对党员干部来说,学好、学深、学透党纪是用党纪、守党纪的前提。要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全方面学习研讨,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纯正学风,自觉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深钻细研、刨根问底学,对标对表党规党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有哪些、是什么,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弄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养成遵规守矩的高度自觉,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吾日三省吾身”中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铆足“春雷涌动”的热劲,在明纪守纪中激发“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内生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春雷一声震天响,清风数拂天下春”,党纪学习教育好似一声春雷乍起,让人清醒更预示着新局面新气象,这是一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系统工程,只有方向明、思路明、举措明,才能抓得实、学得深、悟得透。要发扬一盯到底的精神,由表及里、由浅入深,联系实际、融会贯通精研细悟党纪条例,不做“涂脂抹粉”的“表面文章”,下足“寻根问底”的“硬核功夫”。要坚持“全方位”覆盖,由点及面,由面带全,坚持全媒体解读、多层次培训,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节假日这个“重要节点”,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以上率下筑牢“思想堤坝”,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纪为镜,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当好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要扮好“婆婆嘴”角色,坚持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眼里揉不得沙子的韧劲筑牢道德防线、纪律红线、责任边界线。

铆足“春山可望”的干劲,在执纪肃纪中增强“要留清白在人间”的“行动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块钢,谁碰谁遭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落脚点是遵守执行,如果党规党纪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无数大大小小的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要做深做细日常监督,突出“源头治理”,坚持抓小抓早预防,经常性“咬耳扯袖”,“小苗头”不放纵、“小问题”不放过,坚决破除特权思想,树牢造福于民的政绩观,有章程有底线做事,有责任有约束做事。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重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屏障和教育作用,把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纪律教育“一堂课”,引导党员干部时时刻刻检身修己。要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以“常态”促“长效”,解决“牛栏关猫”的问题。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廉政约谈等措施,规范问责流程和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保持零容忍震慑,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玩花样,让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指出,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应以“一”起笔、以“下”运笔、以“止”落笔,画忠诚初心、为民真心、敬畏恒心,大写党纪学习教育之“正”。

以“一”起笔,画“信念坚定、请党放心”的忠诚初心,大写“正”本清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忠诚必须是纯粹的、无条件的,是政治标准、更是实践标准。”我们党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艰险和磨难,但任何困难都没有压垮我们,任何敌人都没能打倒我们,靠的就是千千万万党员一心向党的忠诚赤心。要从根子上对党绝对忠诚,就必须从灵魂深处正本清源。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重要契机,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多悟一分,始终如“一”坚持党的领导、“一”心一意响应党的号召、“一”以贯之发扬党的意志,共同把党锻造成一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坚硬钢铁。

以“下”运笔,画“枝叶关情、念兹在兹”的为民真心,大写风华“正”茂。“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字典里,“实干”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他曾作出要求,要“扑下身子,狠抓落实”。这句朴实的话语,其实有很深的内涵:只有扑“下”身子为民造福,人民才会把我们举“上”头顶。年轻干部风华正茂,奋斗正当时,党纪学习教育不能只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而是要眼睛向下、姿态放下、脚步走下,把工作成效体现在改革发展实绩实效上,体现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升上,做到“下”而有为、“下”必有为,以实际行动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融入为民实践中。

以“止”落笔,画“克勤小物、严以修身”的敬畏恒心,大写风清气“正”。《朱子语类·学六·持守》中讲,“内无妄思,外无妄动”。懂知“止”,就是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不能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不能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不能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广大党员干部要“行有所止”,一举一动都以纪律为准绳,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要“言有所止”,不断增进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要“心有所止”,常怀守责之职、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契机,叩开“学习之门”,开启“自律之门”,勤入“群众之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下足党纪学习教育“三门功”,争做“三种人”。

叩开“学习之门”,在“深学细悟、对标对表”上“下苦功”,争做“知纪正心”的“明白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此次学习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后进行的第三次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乘时顺变。学之愈勤、知之愈明。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深悟透《条例》为重点,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在苦苦求索中知其表、明其里,清除思想杂草、洗涤灵魂角落,正心明道,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要对标对表“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紧扣党的“六项纪律”要求,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平台,主动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政治生活中勤于学,在“云端课堂”“指尖课堂”“口袋课堂”中乐于学,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知纪正心”的“明白人”。

守牢“自律之门”,在“自我检视、自我防范”上“下真功”,争做“明纪正身”的“规矩人”。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静水流深,以“常自律则尘不染,己身正则邪不侵”为座右铭,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要在检视上动真格,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常修课”,时时以现实典型案例为“活教材”为“镜鉴”,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反面典型“无知无畏”的惨痛教训,常敲“警醒钟”,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要自我防范,自我约束,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弄清楚“规矩是什么”“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一日三省吾身”,坚守“慎初、慎行、慎微、慎独、慎终”的处事原则,不碰“红线”、不踩“界线”、不越“底线”,自念紧箍咒、自筑篱笆墙,争做“明纪正身”的“规矩人”。

勤入“群众之门”,在“正确用权、谨慎用权”上“下严功”,争做“守纪正行”的“清白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党纪学习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从不让孩子“看白戏”的焦裕禄,到“不许揩公家一点油”的谷文昌,再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一批批先进楷模,为我们树立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标杆”,干净干事的“标尺”。心有戒尺,行有所止。广大党员干部要摒弃“学归学做归做”、学用“两张皮”的形式主义,坚持把正确用权刻入脑海,把谨慎用权融入骨髓,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强化“人民至上”的理念,心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公仆之心,躬行“一枝一叶总关情”为民之姿,奔赴经济建设、民生服务、乡村振兴等一线去,以勤入“群众之门”解难题的“温度”,拓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效度”;要谨慎用权,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利为民谋,守纪正行,把全部精力集中到造福群众上,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坦坦荡荡为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要为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其过程也是一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强大的过程。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明党的纪律,做到“自律”“自省”“自警”,实现校准思想坐标、端正行为举止。

坚持以学先行,涵养“循涂守辙”的“自律”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党纪学习教育实际上就是一次全面、大型的集中性党性教育和思想教育,党员干部必须多些思想自觉,坚持以学为先,以学纪为知纪、明纪的前提,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所学所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知纪、明纪的过程中坚守底线,不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榜样教育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用正反典型教育法“以案促学”,以真实、鲜活的案例作为参考,在有破有立、是非分明的过程中保证学习效果最大化,进一步找准身为党员干部的底线,从灵魂深处唤醒纪律意识,把党规党纪作为“压舱石”,做到“严于律己”确保心无杂念。

勤于对照检查,发扬“刀刃向内”的“自省”精神。《条例》第五条明确指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经常性、主动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态度对照党规党章党纪自我检视,深挖问题根源,不仅要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更要勤于“平时”和“平常”,在倾听他人意见、虚心接受建议中自觉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教育,出现思想偏差及时纠正,针对问题及时改正。“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党员干部要把自我批评的过程当作一种自律修身的好习惯,充分发扬“刀刃向内”的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在“吾日三省吾身”中深刻反思,主动“引火上身”、主动引以为戒,彻底清洗思想和行动上的“灰尘”,实现“红脸出汗”。

严守纪律底线,保持“廉洁奉公”的“自警”状态。“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人际交往中“名利权财”的诱惑,是检验党员干部能否守纪的关键,亦是干部“廉洁度”的测试。面对物质利益、舒适生活的吸引,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练就“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的强大定力,增强严守公德、严守纪律的自觉,坚持用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常保持头脑清醒,自架“高压线”,自觉“正衣冠”,自念“紧箍咒”,耐得住寂寞冷清、顶得住歪风邪气、管得住自身言行。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在台面上守纪律讲规矩,但是私下依旧我行我素,沉迷于钻营逐利。实际上,在利欲熏心的考验下,最能直观检验和反映出一名干部灵魂深处的纯洁或污浊,党员干部要真正视法纪为“雷池”,能够在花繁柳密处拨得开,坚决抵御“香风毒雾”的侵蚀,杜绝善自为谋的私心,常修清正廉洁的公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时刻以党纪为“镜”,不断正己、省己、律己、克己,切实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以“纪”为“纲”,学纪以正思,筑牢“利不可以虚受,名不可以苟得”的“正己”之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从近年来中纪委公布的“打虎”案例来看,一些严重腐败问题背后都有“缺失理想信念”“漠视党纪法规”等原因,归根结底就是思想上不重视不清醒。所以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把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首要重点,仔细研读、认真琢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在扎实的理论学习中厚植遵规守纪的底气,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

以“纪”为“镜”,知纪以反省,强化“内惟省以操端兮,求正气之所由”的“省己”之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在我们党的百年发展历程中,正是因为一代代共产党人勇于自我革命、敢于自我反省,不断修正和超越自己,才使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勇往直前。“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党员干部要具备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审视、反省自己,对工作生活中出现的违反纪律规定、为民办事不力等问题要及时进行剖析,找准问题源头,真刀真枪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从而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塑造出更好的自己。

以“纪”为“尺”,明纪以修身,巩固“行己莫如恭,自责莫如厚”的“律己”之本。明代理学家薛瑄认为清廉自守有三种境界:“见理明而不妄取者,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者,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为下也。”这说明不违背纪律有“不敢违”“不能违”和“不想违”三种境界,其中“不想违”也就是“自觉遵守”为最好的境界。“严以修身,才能严以律己。”党的纪律虽然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但是要建立在党员干部的自觉性上面,离开了党员干部的自觉担当、修身律己,再好的制度也不过是“空中楼阁”。所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不能仅仅停留在“眼里看过、耳边听过”这样“知其表”的层面,要真正做到“明其里”,明白纪律的重要性,把党纪党规入脑入心、弄懂弄通,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规矩人”、行动上的“带头人”。

以“纪”为“绳”,守纪以行止,遵循“其容固宜有度,出言尤贵有章”的“克己”之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这是因为党的纪律作为党的生命线,始终贯穿于党的奋斗历程中,只有严格守纪,党组织才有凝聚力、战斗力。那么怎么才能做到“守纪”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纪律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实际行动中严格按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坚决不碰“红线”、不越“底线”,自我警醒、自我克制,坚持在真抓实干中履职尽责,在廉洁从政中服务于民,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做到“知行”更“知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新时代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过程中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在学纪知纪中搞清楚“是什么”,让遵规守纪在内心深处筑牢。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学习精神,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新旧对照等方式,不走过场、不做样子、不搞虚把式,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地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定,了解党的纪律要求,掌握党的纪律知识。要始终保持“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学习自觉,将学习与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例等相结合,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推动党纪党规在内心深处筑牢,厚植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理论底气。

在履责明纪中弄明白“干什么”,让遵规守纪在思想深处扎根。《菜根谭》中有云:未有无所畏惧而不亡者也。明纪是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核心环节。一方面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深刻领悟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和坚决防止“七个有之”的内涵,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转变为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另一方面要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和底线,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利器”,通过对标对表,为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把脉问诊”,在自问自知中明确违规的“底线”,擦亮违纪的“红线”,自觉用党规国法、制度规矩作为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和规范准则,切实把“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思想深处扎根,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党的纪律要求。

在严格守纪中理透彻“为什么”,让遵规守纪在行动深处落实。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学纪、知纪、明纪,最终的目的是促使党员干部能够严严实实地守纪。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抓好自身的“八小时之外”,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敢于同不正之风、歪风邪气作斗争,始终做到心中有戒,永葆干净本色。要严以用权,摒弃私心杂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不昧群众的一分一毫,用实际行动把清正廉洁贯穿于为民实践全过程,用情用力用心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通过树廉洁形象、行利民之举,全方位多角度领悟党纪学习教育中的“为什么”,让遵规守纪在行动深处落实见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学纪规行,守纪担当,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当以“勤”下“深”功,促结学习成果。

以“开弓没有回头箭,排疑解惑纪向明”的“勤钻探”,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下足“深学深悟”之功。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学习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自觉的追求。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应“一知半解”“浅尝辄止”,把学习最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及时“上心”,及时“关注”。开弓不发回头箭,排疑解惑纪向明,只有做到“勤钻探”,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下足“深学深悟”之功。做到深入学,学深入,领悟其中的道理,多咀嚼,做到党纪学习“不迟疑”,理论掌握“不欠账”。坚持学原文,懂原理,不断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做到对党的纪律规矩“了然于胸”,避免学习出现“没蒸熟”“没煮烂”的情况。在学懂弄通上狠下苦功,在加强党纪学习的道路上以早促学,及时来一次全身的“大体检”,积极清除思想“杂音”,真正做到守规矩、知敬畏,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下足“深学深悟”之功。

以“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的“勤研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下足“深知深解”之功。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党员干部在学习党纪的道路上,当一往无前,认准必行。带头学到底,结合自身工作,坚持把问题摸排出来,狠下功夫“不返工”。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应该积极做到“勤研磨”,下足“深知深解”之功,在勤积促进中强化纪律意识。通过不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挺纪上前。勇毅前行,做到奋进路上不移位,打破砂锅问到底。不断累砌好学习党纪的基石,持之以恒,由浅入深,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不断提高自身免疫能力。踏步而来,严纪在肩,日积月累见真章,始终保持一股恒劲,以量变促质变,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下足“深知深解”之功。

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勤省身”,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下足“深信深行”之功。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要做到“勤省身”,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下足“深信深行”之功。说得再多,不如听进去,坚守住。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的路上,当一往无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以学促干,真正“掌握”,不断“疏通”,将学习的成果积极运用到实践中,不断规矩自己的言行,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带着这份勤于实践的态度,凿拓挖深,积好党纪学习教育的“跬步”。坚守“底线”,不触“警线”,远离“红线”,要舍得“花力气”,敢于“下深功”,以持久不褪的恒定,一步一个脚印,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振奋出党员干部的精气神,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下足“深信深行”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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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党纪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汇编(50篇)(2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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