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 对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2021年07月08日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巡察工作。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防城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通知》(防区巡发〔2021〕22号)精神,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人社局党组巡察“回头看”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和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职能责任,直面问题,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有针对性地研究和部署,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要高度重视,端正态度,涉及的问题照单全收。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做为当前主要任务,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为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罗瑞群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曾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雪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上泽 党组成员、社保中心党支部书记
余 宇 副局长
成 员:吴权钦 办公室主任
杨孙辉 监察和调解仲裁股股长
夏如英 社会保障基金监督股股长
禤德宁 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股股长
胡国馨 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股股长
黄依曼 工资福利股股长
邓 磊 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庞富兴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廖 伟 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江国列 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改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吴权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邓磊、邓毅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整改工作需要从有关股室、二层单位抽调。
集中整改时间为3个月(2021年7月3日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7月3日至7月23日)
学习领会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认领问题,7月17日前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经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印发实施。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部署整改工作。7月22日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落实整改,建章立制(7月23日至8月23日)
一是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修改完善相关制度,着力解决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以及落实区委重要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查漏补缺,整改总结(8月24至9月30日)
一是相关股室及二层机构对照整改方案对整改情况开展自查,形成整改报告,经局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听取意见建议,查漏补缺。
二是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整改工作报告,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完成到位。
三是按巡察工作要求及时组织材料上报。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缺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
责任领导:曾华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吴权钦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识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并逐项跟踪落实。按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经常过问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曾华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吴权钦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督促落实机制,认真抓好分管股室、二层机构整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情况汇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做到全面整改,防止片面整改或注重对业务问题整改的现象出现。加强对二层机构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 曾华、李雪莲、余宇、唐上泽
责任股室:各股室、二层机构
责任人:各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巡察整改成效不理想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巡察整改结合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紧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仍有不足”的问题
(1)关于“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减税降费的有关文件政策,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摸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及时实施缴费补贴,切实做好企业养老金收缴和企业缴费补贴工作,让企业真真正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责任领导:余宇、唐上泽
责任股室:社保股、社保中心
责任人:夏如英、江国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全民参保计划统筹落实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研究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好总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主动协调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做好我区社保征缴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尽快制定征办机构与劳动监察协同推进机制,摸清我区120所民办幼儿园(含公办分园)应参保人数,发挥行政执法的作用,一体推进社保征缴,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参与社会保险权益。
责任领导:曾华、余宇、唐上泽
责任股室:社保股、社保中心
责任人:夏如英、江国列、庞富兴
整改时限:9月30日前
2.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一些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1)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
责任领导:罗瑞群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曾华、李雪莲、唐上泽
整改时限:并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 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健全全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区发〔2020〕7号)精神,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1次,年内不少于4次;加强对本系统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健全“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党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各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等资料。
责任领导:曾华、唐上泽、邓磊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就业中心、社保中心
责任人:吴权钦、邓磊、邓毅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对二层机构的财务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到二层机构督查指导财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收支符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保中心有关内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出现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情况发生,减少廉政风险。
责任领导:曾华、余宇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社保中心
责任人:唐上泽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方面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理论武装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及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同时,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习中坚持联系人社工作实际进行研讨,切实把党中央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曾华、李雪莲、余宇、唐上泽
责任股室:各股室、二层机构
责任人:各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与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以及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推动落实。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局党组班子成员并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责任领导:罗瑞群、曾华、李雪莲、唐上泽
责任股室:各股室、二层机构
责任人:各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为民服务观念淡薄,推动解决涉及干部职工及群众利益问题力度不够
(1)关于“推动解决2002年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参保问题行动迟缓”问题。
整改措施:会同财政、编办等部门修改完善好2002年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参保方案,及时上报区政府。
责任领导:李雪莲、余宇、唐上泽
责任股室:社保股、事业股、社保中心
责任人:夏如英、禤德宁、江国列
整改时限:9月30日前
(2)关于“协调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上缴工作不力的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主动,认真配合,努力联系协调各部门,加大持续跟踪落实力度,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抓紧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上缴问题,让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享受社保养老待遇。
责任领导:余宇、唐上泽
责任股室:社保股、社保中心
责任人:夏如英、江国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推动解决企事业人事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问题缺失”问题。
整改措施:召开专题议研究,设立档案室,专人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整理,规范工作。从各企事业单位抽调业务人员分阶段开展整理和规范企事业人事档案管理。开展全区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摸底,掌握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企事业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对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研究解决。
责任领导:李雪莲
责任股室:事业股
责任人:禤德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革,并长期坚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把整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整改工作目标到岗到位、任务到人。要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整改目标按时完成。
(二)加强组织,协调配合。相关责任股室及二层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开展工作,保证整改工作顺利推进。需要多股室或二层机构配合推进的整改事项,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整改任务,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配合纪检组落实整改问题,及时与纪检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整改落实。
(三)积极回应,注重宣传。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的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访问等方式配合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按时按要求报送各种材料。按巡察工作规程,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并整理好各种资料台帐,按要求报送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视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实行提级整改,确保同类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得到有效解决,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桐山提供坚强保障。
整改重点:
1. 办公用房超标以及虚假整改问题;
2. “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严不实问题。
主要措施:
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约法三章”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以“办公用房超标以及虚假整改”、2018年以来“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严不实”等2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要求,清理办公用房是否超标,严禁“只加桌子不加人”,临时隔断应付检查或将大办公室改装为小办公室和接待室,实际上还是由同一个人使用等虚假整改行为。严格落实市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的十条措施》(邵市办发〔2020〕10号),规范“三公经费”统计口径和审批程序,严禁“公务接待报销不合规”“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弄虚作假,违规出国(境)”“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三公经费支出,严禁超预算、决算。
牵头责任人:刘奇勇
责任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重点:违规长期借人问题
主要措施:聚焦违规借人问题,对全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对摸排出来的问题如实上报,按上级要求落实整改。
牵头责任人:刘奇勇
责任部门:基层党建办
主要措施:
全面清查2018年以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超概算情况,主要包括:
1.项目审批不规范问题。提供虚假情况骗取项目审批和政府投资的,审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规范的;
2.项目概算控制不力问题。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管理不善故意漏项、报小建大等造成超概算的;
3.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转移、侵占或者用建设资金的,不按进度标准拨付工程款的;
4.项目推进不力问题。已经批准的项目,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实施或者完成的;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对本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同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和同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迅速开展整改。
牵头责任人:卿前晔
责任部门:财政所
主要措施:
对全乡干部职工长期借用公款不归还情况进行自查登记,对自查发现的干部职工长期借用款不归还情况逐一核实清收并敦促借用公款人及时归还单位借用公款。本方案下发前干部职工逾期未归还的借款,应在2021年3月上旬前全部还清。否则,由乡财政所出具扣款通知,乡财政所依据通知停发借款人工资,直至还清借款。
牵头责任人:刘一志
责任部门:财政所
主要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在全乡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县委、县纪委监委坚决整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的坚定决心,动员部署全乡所有编内国家公职人员主动参与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工作,对标问题整改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个人自查申报。全乡所有公职人员对2013年1月1日以来违规建私房情况开展自查申报,并对自查申报情况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自查申报及承诺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自查申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纠正、如实上报,严禁弄虚作假。
3.违规行为认定。自查发现问题汇总后,上报县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联审。联审结束后,由县领导小组对联审情况进行集体研究,认定是否违规,并提出拆除、部分拆除、没收等具体整改指导意见。
4.推进问题整改。根据县领导小组反馈认定的违规行为和整改指导意见对本辖区内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牵头责任人:刘一志
责任部门:乡纪委
本次提级整改时间为2020年12月下旬至2021年4月底。2021年4月15日前,对本单位本次提级整改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进行汇总上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10日对昂溪人社局开展了医保社保系统依法履职专项巡察。2021年1月12日,区委巡察组对的医保社保系统依法履职专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巡察组指出了巡察发现的7方面7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7条整改建议。为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基本养老保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级要从讲政治和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检查督查的重要意义,平时注重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保证百姓利益,维护基金安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负专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1、档案中缺少初审人员签字2、存在缺少个人申请表、意见表等尤其昊华企业退休人员档案中很多只有审核表,其他审批手续、个人申请表、意见表等均没有的情况3、档案中缺少审批手续无法核实审批工种、工种年限等实际情况4、档案中意见表无签字,审核表无日期5、档案生日与审批日期不一致6、参加工作时间与档案不一致7.特殊工种市(地)级审核意见表空白,无法核实工种
牵头领导:李宝忠
责任领导:鞠勇霞
牵头单位:昂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昂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改措施:档案中缺少审批人员签字及审批日期的由人社局退休审批人员重新认定档案,并且查找退休审批备案表,如确实属于特殊工种身份退休的职工,由审批人员补齐签字及审批日期;联系昊华企业劳资人员,查找当年相应的个人申请表、意见表等相关退休认定材料: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退休审批与现行政策不符的情况,由人社局退休审批人员重新认定档案,如档案出生日期经过综合认定与审批认定的结果确实不一致时,由退休审批人员联系本人办理养老离退休待遇核改业务。对于档案中意见表无签字,审核表无日期的问题,我区养老保险退休审批人员查找区级认定材料及当年审批备案手续并与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其是否属于特殊工种身份退休的职工,如果是当年特殊工种退休的职工,与市局养老保险审批人员共同为其补齐审核意见表。
整改时限:2021年3月底
一是继续坚持严格执行特殊工种退休审批相关法规,同时加大对职工进行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职工风险防控意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二是加紧与企业相关部门联系,实行特殊工种备案制度并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并进行数据比对,提高企业的意识,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从而达到基金风险防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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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巡察反馈整改方案汇编(10篇)(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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