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2024-03-08 12:15:06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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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5日至9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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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5日至9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全面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4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督促加大整改力度。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为自觉整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奠定坚实的政治和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抓整改。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认真领办督办重点问题,通过会议调度和现场督导等形式加快推动问题解决,带动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指导分管领域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局系统上下联动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工作全覆盖、动真格、见实效。

(三)突出问题导向,明确责任抓整改。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台巡察整改方案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方案,逐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期限,逐个建立整改台账和问题、任务、责任清单,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各责任单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及时推进整改核销。

(四)注重成果运用,标本兼治抓整改。局党组坚定不移推动整改融入民政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实施厦门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标本兼治、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既注重“当下改”也注重“长久立”,把整改成果转化到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构建旗帜鲜明的意识形态、提振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强化真抓实干的整改常态上来,下功夫补齐民政事业短板,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厦门民政事业发展的崭新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要求不深入”问题

(1)关于“学习不够主动”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印发局系统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局党组充分发挥“头雁”作用,4月底至5月分三期集中7天开展党组读书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深入研讨交流,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走深走实。二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开展集中研讨,并于4月13日印发《厦门市民政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等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三是统筹好业务工作与学习,科学安排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的及时性,3月以来12次党组会或中心组学习会议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50多份。

(2)关于“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大力推进重点民生保障项目建设。市民政局从2021年上半年重新启动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和厦门人文公园建设项目,成立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工作专班和厦门人文公园现场指挥部,建立周调度机制,加大对两个项目的统筹协调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已取得市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市资源规划局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完成项目范围内原有旧建筑拆除工作,预计第四季度完成工程招投标,正式开工建设;厦门人文公园项目已完成用地征拆,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概算批复、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正在办理土地农转用手续。二是结合厦门实际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在编制厦门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时结合实际调整相关养老床位指标,按照每千名户籍老年人不少于40张床位标准,规划2022年达到1.8万张以上,到2025年达到2.3万张。截至2022年底,实际已完成18379张,预计“十四五”规划可如期完成,确保养老总床位数量与全市老年人口增长速度相匹配。

2.关于“履行新时代民政职责使命还有差距”问题

(3)关于“兜底保障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大对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筹集力度。督促各区足额预算临时救助资金,2023年度各区共预算临时救助资金2108万元,户籍人口人均筹集标准达7.48元。二是加强“临时救助实施水平”绩效管理。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结合入户排查,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册2万多份;制作政策宣传视频在公交、地铁、城市电视等人流大、受众广的媒体平台(12000多个终端)进行推广展播,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临时救助实施水平”有效提升,2022年临时救助5565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095.43万元,2022年度我市“临时救助实施水平”指标排名全省第一。三是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围绕加大主动发现、扩围增效力度等召开专题会议,压实压紧工作责任。2022年全市主动排查困难群众12852人次,主动实施救助及新纳入保障共942人;低保对象较2021年净增647人,增长率5.1%;主动发现临时救助对象421人。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2023年6月联合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与医疗救助衔接工作的通知》,确保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权益得到有效落实。2023年3月,印发《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工作规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特殊个案问题,规范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办理流程,提高社会救助可及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4)关于“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主动性不够”的问题。一是主动思考、谋划民政领域基层治理思路,立足民政职责职能,4月3日率先全省出台《厦门市推进民政领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主动谋划全年社区治理领域各项工作任务,5月22日以社区办名义印发《厦门市2023年社区治理工作要点》。二是针对城中村治理难题,开展《多元共治、赋能社区,城中村治理“厦门样本”的实践与思考》专题调研,6月1日印发《厦门市民政局深化多元共治、提增城中村治理质效工作方案》,从机制优化、资源聚合、力量提升、服务提质等方面助力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是针对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不够重视、社区工作者流失率较高的问题,制定社区工作者培训方案,从6月开始分期分批组织社区工作者开展岗位培训。6月下旬联合市委组织部在翔安区新圩镇大帽山境举办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人员示范培训班;8月中旬联合市委组织部在同安区白交祠村高山党校举办了厦门市城中村社区主干示范培训班,助力城中村社区治理;指导各区民政局先后组织社区工作者培训16期,培训社区工作者3192人次。召开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现场会,优化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社区工作者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有效增强队伍稳定性。四是针对社区网格员职责任务日益繁重等难题,加强政策创制和工作指导,会同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农办等多方治理主体,共同研究整合优化基层准入机制、准入事项,3月28日以社区办名义印发《厦门市村级组织依法履职工作事务(暨公共服务事项)指引目录》和《厦门市村级组织依法协助基层政府工作事务(暨公共服务事项)指引目录》,为基层减负增效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引。

(5)关于“怠于行使行政执法权”的问题。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厦门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班。5月18日邀请专家开展行政处罚专题讲座。三是加强对不参加年检年报、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对122家未按规定参加年检年报的社会组织已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发放整改通知书,其中80家已整改完毕,16家依法拟予以撤销登记,26家会同业务主管单位正在按程序处理。

(6)关于“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还有缺漏”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全市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的统筹谋划。2023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工作协同力度。5月10日印发《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区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区级救助点和救助管理队伍建设,充实日常街面巡查队伍,形成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指导市救助站不断优化值班制度,通过整合科室,配足配强街面巡查救助力量,强化主动救助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巡查工作机制,采用分区域、分路段、分点位巡查方式,三班倒24小时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做到及时主动发现、随时妥善救助,确保街面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防止冲击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2023年1-7月,市救助站累计出动工作人员2663人次,巡查1082次,出动车辆844台次,街面巡查发现劝导流浪乞讨人员418人次,劝导进站227人次,劝离191人次;护送返乡70人次,寻亲成功131人次;发放御寒衣物30件、食物和水1018件。

(7)关于“地名管理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结合主题教育,开展道路命名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地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经广泛征集、遴选,组建46名年龄不超过75周岁,熟悉厦门城市的历史演变、风俗文化、地理特征和城市建设等情况的专家组成的地名专家库,并结合厦门实际制定了《厦门市地名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地名专家入库、出库程序及使用管理等规定。二是扎实推进建章立制,在贯彻落实《厦门市道路命名导则》的基础上,印发《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地名命(更)名办理程序及流程图的通知》,规范地名命(更)名流程。三是对全市已命名道路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和标准化处理,组织各区民政局将全市已经市政府研究批准的3000多条道路逐一落到地形图上,重新核实其起始点位置和空间位置,形成全市标准的现状道路数据库。四是积极指导各片区指挥部做好片区内道路命名规划工作,已有805条道路命名方案通过各片区指挥部组织的专家论证,并按程序逐级审核后成果导入全市规划道路数据库。今年以来,未再出现不规范、识别度低的工程名推进项目建设的情形。五是及时推动拟命名地名上报市政府审批。2月,市政府批复同意远航路等377条地名命名。近期又有尚文路等132条拟命名地名上报市政府审批。

3.关于“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尚有弱项”的问题

(8)关于“未充分发挥星级养老服务设施示范作用”的问题。一是落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国家标准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省级标准,将养老服务设施参与星级评定作为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参加等级评定。二是发挥星级机构带头示范作用,按照星级等级给予运营补贴,鼓励各单位以等级评定为契机,对标先进、查摆不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目前,全市获评三星级及以上等级的养老服务设施总数已达172家,占总量245家的70.2%。其中被省民政厅评为五星级设施总数30家,占总量的12.2%。

(9)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站全覆盖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报请市政府下发关于整合闲置国有资产用于开展养老服务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排查收集闲置国有资产,用于养老服务。二是督促指导思明区针对社区养老服务站存在的问题,尽快制定整改措施和长效机制。三是每年将新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清单加以落实,通过镇(街)级养老服务设施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服务能力,弥补社区养老服务站存在的不足。思明区2022年以来,为弥补养老服务站点面积小的问题,多方挖掘闲置房产,新增社区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敬老餐厅等场所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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