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全省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督查检查考核的统筹规范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全省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督查检查考核的统筹规范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省委负责同志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狠抓落实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督查检查考核作为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有力发挥了激励鞭策作用。但也存在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使得一些抓落实工作走调变样,基层不堪重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做好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强化各级党委统筹协调,严格控制总量,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激发干部崇尚实干、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凝聚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XX的强大力量。
二、严控总量频次,切实抓好计划管理
以上率下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除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省直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市县级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省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一事一报。省直部门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对同类事项能合并的尽量合并,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下去,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能兴师动众、动辄对着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影响地方和基层的正常工作。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要以省委年度综合考核为统揽,进一步精简考核项目,优化考核流程,突出工作实绩,更好地发挥评价和导向作用。建立督查检查考核记录制度,基层单位上年接受的督查检查考核情况每年初层报上级党委办公室(厅),其中接受省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情况由各市委办公室(厅)汇总后报送省委办公厅。
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省直部门拟开展的涉及市县党委、政府以及本系统全省性的业务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年初分别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审核,由省委办公厅统一报省委审批,以年度计划的形式印发执行。凡因故应列而未列入年度计划且确需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须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批示指示的落实情况,有关责任单位应及时主动报告。各市开展的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要制定年度计划,报省委办公厅备案。
三、改进方式方法,着重考察工作实绩